港大評議會案|懲教署呈國安委決定 高院撤銷張敬生人身保護令申請

政治

撰文: 區綽彥

發布時間: 2024/09/24 15:24

最後更新: 2024/09/24 18: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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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敬生。(資料圖片)

港大學生會評議會致謝七一刺警疑兇案,仍在囚的前主席張敬生申請人身保護令,指獄中行為良好,應獲三分一減刑及即時獲釋。懲教署今日(24日)向高等法院呈遞國安委文件指,張敬生獲減刑將不利於國家安全,並披露懲教署署長考慮到國安委決定及懲教署內部評委會建議,不信納張敬生獲減刑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。高院法官黎婉姫撤銷張敬生的人身保護令申請。

發證明書改指定法官處理   李家超:國安案件必從嚴處理

案件原定由法官高浩文聆訊,最終改為國安法指定法官黎婉姬負責,法官庭上披露,是因為行政長官李家超根據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》發出證明書,證明案件涉及國家安全。

被問到是法院提出抑或他主動發出證明書,李家超在行會前說,不宜評論已進入聆訊的案件細節,又稱已不止一次發出證明書,強調任何案件涉及國家安全,一定按相關法律處理,而且從嚴處理,因為危害國家安全是嚴重罪行。「我亦在此告誡所有人士:不要嘗試觸碰國家安全的條例,這是嚴重罪行,我們有法必依、執法必嚴。」

張敬生等4人,於2021年7月通過悼念銅鑼灣刺警案疑兇梁健輝的動議,承認煽惑蓄意傷人罪判囚2年,上訴後改判囚15個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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